西安婴儿医保怎么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节假日除外)
所需材料:
1、父母一方在西安市辖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西安市辖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截止到参保缴费申请日之前,其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随迁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父母一方在西安市居住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2、父母一方在本市辖区就业且无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随迁婴幼儿,除提供与上述第(一)类婴幼儿相同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在本市的就业证明;
3、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提供该侧本市一方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身份证);婴幼儿父母一方为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该侧港澳台一方父母的通行证(或旅行证),婴幼儿为港澳台居民的,提供通行证(或旅行证)及定居国外的父母在本市定居的有效证明。
4、本市户籍婴幼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5、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农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户口本(或身份证)。
注: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