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是引产?
妊娠12周后,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终止妊娠者,称为中期妊娠引产。妊娠16周后,因母体原因或胎儿畸形,需终止妊娠时,称晚期妊娠引产。 妊娠中期和晚期引产的适应证: (一). 对妊娠中期的引产,应首先排除宫外孕的可能性;
(二). 有遗传病家族史、孕妇年龄超过35岁者,均应作染色体检查;
(三). 对可能胎死宫内者,应及时作出评估。如为死胎,应立即引产。 凡存在妊娠引产相对禁忌症,而又必须终止妊娠的,应在严密监视下进行,并须在引产后随访复查。对存在妊娠引产绝对禁忌症而不宜妊娠者,如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肾炎、糖尿病、肺结核等,应及时引产。 目前,临床上应用较为广泛且安全性较好的引产方法是应用前列腺素E及PGE1,此类药物可使子宫平滑肌兴奋,诱发子宫收缩,进而引起分娩发动。
在用药后48小时内,约70%的患者可出现规律宫缩,持续30秒/分钟,继而出现宫颈扩张,当宫口开大4~5cm,胎头下降,患者感到明显的腹痛,此时应注意有无胎儿窘迫现象的发生,及时监测胎心,并给予吸氧治疗。必要时应用催产素静脉滴注,以加快产程进展,减少并发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