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几个月不能做流产?
药物流产是指用药物终止妊娠的方法,分为术前用药和术中用药两种。 前药用于改变子宫颈黏液性状、使胚胎易于清除;后药用于杀死胚胎组织、促使子宫收缩,排出胚胎组织。 目前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类药物,前者主要作用为抗孕激素,后者主要为促宫颈成熟及扩张宫颈管的作用。 在怀孕十周以内采用药物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其方法与手术流产相同,只是采用药物代替器械器械将胚胎组织吸取出来。 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流产,都是有风险的,对孕妇身体的伤害也很大。如果孕妇在怀孕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就想终止妊娠,最佳方式还是以药物流产为宜。但孕妇需要注意,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进行药物流产的,它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如在怀孕49天之内且无药物治疗禁忌症者方可考虑使用。
还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药物流产不需要进行宫腔操作,避免了宫腔感染的可能,但是药物流产后仍然有出血、感染的可能,所以应该注意休息、预防着凉、加强营养、避免辛辣刺激的食物,保持个人卫生是非常重要的。药物流产的最佳时间应在妊娠第35~45天左右,若打算药物流产,此时去医院就诊是最合适的。 如果药物流产失败,或者妊娠继续进展至临产期甚至分娩期,则须行人工流产或引产以终止妊娠。药物流产并非像它宣传的那样“轻轻松松”、“毫无痛苦”,孕妇朋友切不可因为图一时之快而贻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