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以下算儿童?
一,我国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界定 《宪法》第1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二,学界观点 对未成年人定义的学术争论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范畴的界定上,即应该以年龄还是心智状态作为判断未成年人的标准。
(一)以年龄为标准 该学说认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法定成年年龄(一般指18周岁)的自然人。其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刑法》的有关规定。
(二)以心智状态为标准 以心智状态论的学者认为,未成年人是精神未完全发育成熟的人,他们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特殊的照顾。
三,我们意见 以身心成熟度为判断标准 理由如下:
1、从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角度看,应该以人的身心成熟程度为主要标准 我们讨论的“未成年”问题,其落脚点在于如何保障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的合法权益。既然如此,在确定“未成年”的范围时,我们应该首先考虑的是这个年龄段的人群是否存在需要特别保护的合法权益。
2、生理上的成熟与心智上的成熟并非一致 一些人在进入18岁后就突然“长大”了,而有的人即使到了30岁也难以独立。
综上,我们认为,在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未成年人”时,应该以这个人的生活能力,也就是他的身心成熟程度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