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内可以做打胎?
您好,怀孕时间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如果暂时不准备要宝宝,建议在怀孕35-60天内及时结束孕期。 终止妊娠的方式有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两种。
1、药物流产是指在孕妇怀孕早期不使用手术器具,而采用服药的方法达到流产的目的。其优点是避免了手术器械对宫颈的刺激,减少术后宫腔感染的可能;缺点是由于药物流产使用不当或用药后胚胎死亡脱落不全,有可能出现大出血等情况。药物流产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目前常用的药流药物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药物必须是孕期小于49天且经B超确诊是宫内孕的妇女才能服用。而且药流只能在具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单位进行。
2、人工流产是在怀孕35-60天内,用手术方法终止妊娠。手术中若发现胎盘早剥、瘢痕子宫、子宫壁瘤、急性炎症等异常情况需要处理时,需要在手术的同时给予治疗。因此对于需要终止妊娠而又不能承受手术者,人工流产不宜选择。 但是无论是哪种方式打胎,都会对人体构成一定的伤害。特别是多次人流手术,发生继发性不孕的可能性越高。因此在打胎之后,应注意调养,尽量减少对身体的伤害。
在饮食上,应该多吃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如肉类、蛋类、豆制品及新鲜的瓜果蔬菜,以保证身体的康复以及再次妊娠的需要。
还应该注意休息,避免劳累,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如果出血量多或者长时间出血不止,应及时就诊。 在日常生活中,应注重阴部清洁,勤换内裤,最好每日清洗外阴,但在冲洗时不要过度用力,以免引起子宫脱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