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孩子是我的什么?
应该这样理解:我是姐姐妹妹,那么孩子就是和我同辈人,那么我的孩子就是姐姐的孩子的外甥,和母亲的儿女的儿女平辈。
中国传统的五服制度规定,亲兄弟姊妹们的子女们互相通婚是一种异途婚姻。具体地说,表兄妹不通婚,姑表姊妹表叔伯弟兄也不通婚。这是与西洋的通例不一样的。西洋的通例,禁止叔伯弟兄姊妹,姑舅弟兄姊妹通婚,表兄妹和甥舅姊妹倒通婚的比较多。不同通婚制度产生的不同婚姻模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亲属称谓在亲缘网络中的分布是很可以玩味的。例如,在中国以“表姑爷”、“表叔”、“表舅”、“姑舅叔爷”(姑妈的儿子,舅妈的儿子,姨妈的兄弟)称呼的人,有可能是自己爸爸妈妈姑妈舅舅姨妈的表兄妹(姑表姨表均可)的儿子。
由于中国人传统的异途婚姻制度,自己的姑姑的姊妹的儿子和母亲的姊妹的女儿的姊妹的儿子,以及父亲的姊妹的儿子的女儿的儿子,母亲的姊妹的女儿的儿子的儿子等等的子女,都不能和自己通婚,这些通通可以称以“表哥”、“表叔”、“表姐”、“表姨”。在福建广东,外甥女婿和姨侄女婿,外甥女和舅甥女也是通婚的。这样,“表哥”、“表叔”、“表姐”、“表姨”就不仅是指父母兄弟姊妹的子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