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几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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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假期天数为98天。 2016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生育假的规定做了调整,将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产假延长至98天,同时增设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共143天。这一修订将有利于保证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理权益。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稿中关于延长产假的表述是“可以延长”,而不是法定的必须延长,也就是说最终是否延长以及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决定。 随后,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委员建议将产假延长至一年甚至更多;2017年4月,人社部回应将结合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条例的制定,进一步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逐步增加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合理提高津贴标准。 产假延长已经是大势所趋,只不过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步骤来实现,预计先会考虑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等情况,其次可能是地区间的差异。毕竟我国地大人广,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如果强制统一标准有可能挫伤一部分地区的积极性。我们或许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看到一些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更加积极的产假政策。

当然,除了产假,哺乳期妈咪们还可以申请哺乳假,对于母乳喂养的妈妈来说,哺乳假无疑是重要的助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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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会注明分娩月份和预产日期,以这个为依据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如果医院有住院病历单也会显示具体生产时间(实际出生年月)。但如果没有的话就不能以此作为依据了,就只能按出院当天的时间来计算了。 我之前在医院待产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孕妇就因为没有出院记录而被单位催着让赶紧回去上班了,因为当时还没到预产期,而且她生完孩子没多久又回公司了…… 这件事情当时闹得还比较大呢~ 这个政策是全国性的吗?我听同事说每个地区都有差异的呢!所以还是建议你问一下你们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公积金及人力资源的问题,欢迎关注我进行提问交流哦!期待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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