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堕胎算杀生吗?
看到很多答案,很感动。 虽然我信佛,但是在这里想说的是,堕胎是否杀生而引起的罪孽,不在于胎儿是否成人,也不在于是否他(她)是生命,因为一切有情众生皆是有生命的。
引用的出处为《法句经》:
“刀斧砍断树,树再不能生长,亦不感痛楚;牛羊等哺乳动物,足被踩烂,没有反抗之力,亦不感到痛苦。如此,可判断它们是没有灵魂的。既然无灵魂可入地狱,亦无灵魂可堕入轮回。”
“由此,我们可知,凡是不具有知觉、思维能力的有情众生,是没有灵魂的,当然也没有来世了。所以,对于这些众生来说,杀死它们,是不会引起任何罪过的。” 而这里所说的无情众生是指“非人类的有情众生(即动物)”。那么,人到底有没有灵魂呢?
“一切有生命者,皆有灵魂。如植物虽无感知能力,但有灵魂。若毁灭一树一木,它们都会感觉到痛苦。” 所以,从佛教的角度来讲,一个月大的胎儿已经具备灵魂,因此堕胎属于杀生,要受到业报的。
而我们常人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我个人认为,当一个人的道德水平达到一定的境界时,是可以超越宗教观念的束缚的。也就是说,即使他不相信灵魂和轮回的存在,也不会随便伤害任何一个生命。
而那些杀害生物的人,我想并不是他们不知道生物是有灵魂的,而是他们的灵魂受到了蒙蔽。因为他们本身已经缺乏辨别力来认知因果,所以只能依赖外在的规则——比如法律和道德。但问题就在于,法律是有限的,而道德标准又是参差不齐的,从而导致有些人可以打着“为民除害”“为了正义”的旗号来残害生灵。
真正的善是一颗善良的心,它不需要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