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互助要交几个月?
首先,很同情你的遭遇! 关于你提到的“大病互助”,我猜你所指的是商业医疗险中的“住院医疗保险”。 这类保险一般由保险公司经营,提供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时所发生的费用补偿。
因为其具有报销性质,所以可以理解为“花多少报多少”,而且原则上报销的金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应该是你在医院治疗后,拿着相关材料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造成的分歧。
我想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你购买的是短期住院医疗,在保险期间内可多次使用,每次报销都需要重新核定是否属于责任范围;
二是,你购买的是长期住院医疗,每年赔付限额不变,当年未用完的额度,自动转为下一年度使用,第二年累计赔偿总额不超出总限额即可。当然,具体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以合同为准。
无论哪种产品,在申请理赔时都要注意收集、整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保单正本;
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保险人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
4.被保险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6.住院病历原件(门诊病例需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7.诊断证明书原件;
8.出院小结原件;
9.医疗费原始票据、费用清单原件。 如果经与保险公司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建议你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