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几个月应该做检查?
一般来讲,建议孕早期(前3个月)和孕晚期(后3个月)各做一次B超检查,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排除异常可能性; 中期每月一次,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以及超声检查; 在妊娠20周左右,由于胎儿开始发育骨骼,需要做唐氏筛查或无创DNA,具体根据当地医疗情况决定; 妊娠晚期每周一次胎心监护,监测宝宝在宫内的情况; 有些孕期不适症状,可能通过简单的自我检测就能发现,不需要专门去医院就诊,比如腹痛、见红等; 但如果自我监测不能消除顾虑的,应及时就医进行检查。
当然,这仅仅是一份建议,各地各医院具体情况可能不完全相同,孕妇本人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生指导来完成每次产检。
孕妇21周前 需要进行唐氏筛查,通常在怀孕的第14~21周。唐氏筛查是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和中后期唐氏综合征筛查的总称。通常早唐氏筛查在怀孕后第11~13加1周内完成,中唐氏筛查在14~21周内完成。由于地区医疗水平差异,部分医疗区条件不够完善,无法完成早期唐氏筛查,可直接进行中期唐氏筛查。
21周~24周 需要做四维彩超检查。因为宝宝在24周内还未长大,他的四肢处于收缩状态,内脏也未能发育完全,所以21周后做四维彩超宝宝的四肢和内脏发育相对比较完善,畸形也能更明显地看出来。
从24周始~37周前 孕妇应规范完成每月一次产检。孕24-28周需要在医生的建议下完成糖尿病筛查。如果孕妇合并有妊娠糖尿病,需要增加产前检查的频率为每二周一次(在血糖控制达到要求的前提下)。如果孕妇不能除外心脏、肝脏、肾脏等合并症,需要在心脏、肝脏、肾脏等专科医生和产科医生的共同随访管理下完成孕期保健。
37周始 孕妇需要在医院进行每72小时一次产检,以明确孕妇的分娩时机。孕妈妈妊娠超过41周未临产应考虑引产。妊娠超过42周未临产引产失败的孕妇,应再次进行评估后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