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弟弟的孩子叫我什么?
老公弟弟的孩子喊自己姨妈这个是法律上规定的亲属关系的称谓要求,因为姨妈是对妻弟的妻子或者丈夫的妹妹的特定称谓,称呼这些直系亲属为姨妈符合法律上的要求,是正确的称呼。
《婚姻法》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是基于男女平等的婚姻关系而形成的最近亲属,是家庭关系的核心,确认其它亲属关系的前提。
血亲是基于血统(包括同出一源的血缘和拟制血缘)而形成的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由婚姻关系衍生而来。血亲又分为:(1)、直系血亲,即生育或血缘上承接的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2)旁系血亲,即非直系血亲范围内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对于直系血亲往往以“代”来划分。
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亲属称谓没有直接规定,只是对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范围作了规定。即《婚姻法》第6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第7条规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